本公司自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廠處理許可證營運迄今, 藉由廢棄物資源化處理達到「安定化」與「資源化」之目標。
本廠主要處理流程係利用溶劑清洗原理, 將200公升( 53加侖) 或小容器(30公升以下)及大容器(600~1000公升)之廢工業用容器經人工分類後, 以適當之清洗液( 清水或溶劑), 經自動化清洗設備清洗後,予以回收再利用, 其中少部分損壞無法回收利用之容器,則經壓扁或粉碎後予以回收作為鋼鐵廠或塑膠加工廠之原料。
完整的清運流程,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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